點擊數:129發(fā)布時間:2013-09-23
為了建立一支高素質、高境界的財務團隊,創(chuàng)造一種自我激勵、自我約的機制,強化財務人員工作責任,發(fā)揮財務人員的管理、服務、監(jiān)督、參謀職能,為集團公司的快速成長和高效運作提供保障。近日,集團財務審計部下發(fā)了《集團公司財務人員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集團財務管理工作。
《制度》規(guī)定,集團總部財務審計部將對下屬各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和主辦會計的人事和業(yè)務實行直接管理;各單位財務人員則由本單位人事行政部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推薦,交集團財務審計部審核確定。同時,《制度》要求,集團財務審計部負責建立完善的財務人員責任考核制度,并負責對各單位財務負責人的業(yè)務進行考核;下屬單位其他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本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按集團財務審計部和各單位績效考評辦法對其進行考評。
據了解,此項制度將于2013年10月1日起開始試行。
(集團財務審計部 溫充)